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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8-06-01 来源: 浏览: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018-05-31  (阅读32)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时光荏苒,流水似年。转眼间,你们将奔赴人生中的下一个站台,满载着成长的收获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相信大家已经为自己的梦想准备好了行囊,在此,院党委组织部向你们致以衷心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你们可以一生为之骄傲的政治选择,为你们的青春篇章写下了辉煌一页。这不仅是一份政治荣誉,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是你们入党时的承诺。希望你们牢记入党誓言,珍视党员身份。做到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及缴纳党费。不要因为毕业时的忙碌而遗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要因为离开了学校党组织而忽视了自己党员的身份。

现针对你们在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做如下提醒,并附上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抬头”及“去向”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答: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吗?

答:是。不允许他人代办。

4、开介绍信前毕业生党员应该做些什么?

答:与接收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确认自己的组织关系开往何处,并注明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所写党组织的名称。(一个字都不要出错,否则可能造成组织关系无法转出。)

5、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如何开具介绍信?

答:单位有党组织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6、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介绍信开往哪里?

答: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7、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省内30天,外省市90天。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

8、没有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会有什么后果?

答: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9、组织关系不在就业单位的党员如何履行党员义务?

答:要按组织关系所在地的规定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至少每半年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递交一份思想工作汇报;就业单位或通讯方式变化后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要及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10、组织档案在哪里?

组织档案将与学籍档案一起邮寄,邮寄地址与党员本人在毕业生办公室登记的地址一致(即《报到证》抬头的位置)。

11、我院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向所在党支部登记汇报介绍信相关内容→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毕业手续时至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核对介绍信上的各项内容→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交至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所写党组织,并索要回执,及时将回执邮寄至辅导员处。

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原所在院系党总支联系,也可咨询院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81300003,地点: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处。

最后祝你在新的人生征途上,身体健康,事业有成,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以优异的工作学习成绩,为母校增光,为党旗增辉!

党委组织部


附一: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抬头)介绍

各位毕业生党员务必提前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抬头单位)的准确信息,不能随意填写。介绍信抬头一般填写就业单位、考取研究生学校或科研院所、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生源地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本人或家长长期居住地以及家长工作单位等接收单位党组织(组织关系隶属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省内学习或工作

在全省范围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分党委),党的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所属基层党委,可以直接接收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上述基层党(工)委可以直接接收中组部规定的可在全国范围内相互接转关系的单位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

1.到各市、州、县工作或学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开至党员所去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

2.到组织关系在省委的大型企业、高校工作或学习的,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大型企业或高校党委组织部。如到武汉大学工作或学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

3.到省直单位工作的,将介绍信开到党员工作单位所在的厅局机关党委。如到湖北省财政厅工作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湖北省财政厅机关党委。

4.到省内金融单位工作的,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省级金融分支机构党委组织部。如到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及地、市、县分行工作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国农业银行省分行党委组织部。

(二)到外省(市、自治区)工作或学习

1.到外省(市、自治区)地、市、州、县(区)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地、市、州、县(区)党委组织部。例如,到深圳市南山区某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又如,到吉林省某县某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吉林省某县委组织部。

2.到外省(市、自治区)省直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如到广东省财政厅工作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广东省省直机关党委组织部(或广东省委组织部)。

3.到外省(市、自治区)大型企业和高校工作或学习的,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省委大型企业工委组织部(处)、高校(教育)工委组织部(处)。如到北京大学学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4.到外省(市、自治区)金融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省级金融分支机构党委组织部。如到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及地、市、县分行工作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组织部。

(三)到中央各部门及军队工作或学习

1.到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党委。例如,到国土资源部所属某单位工作的,应开到国土资源部机关党委。

2.到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工作的,应按照该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开具介绍信。

3.到部队工作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将介绍信开到部队师(旅)一级或相当于师(旅)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

(四)在本校工作或就读研究生

留校工作或本部就读研究生或专升本的党员组织关系,于毕业办理当天来组织部登记。

(五)去向未定的毕业生党员

应将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至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或转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


附二: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去向)介绍

一般填写就业单位、考取研究生学校或科研院所、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生源地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本人或家长长期居住地以及家长工作单位等,要求本人联系确认。一般依据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收函或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填写。对于工作未确定的,组织关系可以转移至父母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或原户口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对于出国的党员,组织关系应挂靠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党委或转移至父母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或原户口所在地单位党组织。